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,是每位驾驶员都知道的道理,但总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,认为自己“没喝醉、技术好”。你可知一旦发生事故将会是不可挽回的局面。小编整理了一下上半年汪清交警查获的醉酒驾驶的案例,希望给大家一些警示。
1、秦某春,年06月26日驾驶无牌照黑色嘉陵型二轮摩,在汪清镇鸡冠村村部门前被执勤民警查获。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.mg/ml,属于醉酒驾驶行为。
2、姜某,年06月24日驾驶吉JKK号小型轿车在G公路公里米处发生交通事故.经检测其酒精检测含量为.mg/ml,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3、刘某贵,年6月24日驾驶吉HK普通二轮摩托车,在复兴镇兴华村附近被执勤民警查获。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mg/ml,属于醉酒驾驶行为。
4、孙某铭,年06月21驾驶吉HFA白色奇瑞小型轿车,在汪清县大兴沟镇内路米处,被执勤民警查获。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mg/ml,属于醉酒驾驶行为。
5、王某义,年06月01日驾驶吉HLJ灰色松花江牌轻型普通货车,在汪清镇东振街老村彩钢厂处,被之前民警查获。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98.9mg/ml,属于醉酒驾驶行为。
6、关某录,年05月11日驾驶无号牌红色珠峰三轮摩托车,在枫林路与三合村二路终点交汇处发生交通事故。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.00mg/ml,属于醉酒驾驶行为。
7、孙某,年4月29日驾驶吉HW号三轮摩托车在G公路公里米处发生交通事故。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92mg/ml。属于醉酒驾驶行为。
8、刘某平,年04月23日,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,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mg/ml。属于醉酒驾驶行为。
9、刘某民,年03月15日,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。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mg/ml。属于醉酒驾驶行为。
10、孙某,年03月09日,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。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.mg/ml。属于醉酒驾驶行为。
11、贾某宝,年02月11日驾驶吉HGT白色起亚牌小型汽车,在汪清县春阳镇街道米处,被执勤民警查获。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mg/ml,属于醉酒驾驶行为。
12、吴某宝,年02月02日无证驾驶红色福田牌型无牌照三轮摩托车,在春阳镇内路米处,被执勤民警查获。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.5mg/ml。属于醉酒驾驶行为。
13、张某林,年1月3日驾驶贵DAM小型普通轿车,在汪清镇南山街,被执勤民警查获。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.5mg/ml。属于醉酒驾驶行为。
14、谢某有,年01月02日驾驶吉HWH白色长安牌小型汽车,在汪清镇新民街教育局路口,被执勤民警查获。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.7mg/ml,属于醉酒驾驶行为。
15、李某雄,年01月02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。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.mg/ml。属于醉酒驾驶行为。
酒驾误区,你中招了吗?
误区一:少喝点,不喝醉就没事
不是自己感觉醉了才是“醉酒驾驶”,按照法律规定,饮酒驾驶,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/ml,小于80mg/ml的驾驶行为。醉酒驾驶,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/ml的驾驶行为。
误区二:酒量大,喝一点没啥
有些人认为自己酒量很大,消化得快,一斤的酒量喝个半斤八两的再开车也不会有问题。实际上人酒量大小取决于人体内乙醇脱氢酶和乙醛脱氢酶的多少,而不是酒量大的人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会比酒量小的人少。不能根据自己的酒量来自断定是否酒驾。
误区三:喝了酒休息一会就能开车了
血液里酒精的代谢是需要一定的过程的,酒精浓度数值的高低与酒后时间长短有关,但每个人体质不一样,酒精代谢的速度也不一样。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,仍然有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,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“隔餐醉”或是“隔夜醉”。
误区四:酒后多喝水就能稀释酒精含量
有些酒驾司机遇到交警检查,会选择喝水、抽烟、吃口香糖等方式,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。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。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,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,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,这也是为什么交警要让受测者至少吹气两到三秒的原因。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,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,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,所以,司机暂时的喝水无法冲淡酒精含量。
误区五:酒后挪车不属于酒驾
汽车发动并发生移动,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。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,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,在此种情况下,极易发生危险事故,对周围不特定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。提醒司机朋友们不要心存侥幸。
误区六:服用醒酒药
除了酒精测试仪,各类醒酒药也在网上热卖,一些产品标榜不仅可以养肝护肝,而且可在20分钟内起效,达到缓解酒醉症状,应付酒驾检测。事实上,服用醒酒药可以减少酒精对肝脏的损害,但并不能分解酒精、减少酒精含量,还是不要铤而走险。
酒酒驾危害有哪些?驾危害有哪些?
一、造成视觉障碍。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度,如果酒精含量超标,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。在这种情况下,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。至于醉酒的驾驶员,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。
二、影响反射神经。酒驾的情况下神经反射会比平时慢一到两秒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车速超过60km/h,一秒钟车子就能跑将近20米,这在紧急情况下必然会导致严重后果。
三、降低触觉能力。饮酒后驾车,因酒精麻醉作用,人的手、脚触觉较平时降低,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、刹车及方向盘。
四、降低判断、操作。饮酒后,人对光、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,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。
五、容易导致冲动。酒精刺激下,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,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,往往容易做出冲动的事情来。
六、容易导致疲劳。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,绝大部分人易出现困倦、打磕睡,从而导致行驶不规范、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。
来源:汪清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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